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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房屋分配怎么约定

2019-08-07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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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关于夫妻双方离婚后房产的分配要如何进行,其实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话,那么如何分配都是合法的。所以下面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离婚协议书房屋分配怎么约定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也大家可以咨询找法网。

  一、离婚协议书房屋分配怎么约定

  男方:,男,汉族, ,住 ,上海市 身份证号码: .女方: ,女,汉族, ,住 , ,身份证号码: 男方与女方于 认识,于 在 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于 生育一胎 ,名 。因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2、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女儿 由男方抚养,随同男方生活,抚养费由男方承担,女儿 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 ,抚养费由女方承担。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女双方可相互探望双方抚养的孩子,

  3、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⑴存款:男女双方名下的银行存款归各自所有。

  ⑵房屋:男方名下的房产 男方婚前财产,归男方所有。

  ⑶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

  4、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 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5、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 元给对方(/按 支付违约金)。

  6、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7、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闵行区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 女方:

  签名: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离婚协议书房屋分配怎么约定

  二、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要求

  在书写符合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时,要注意以下几项内容:

  1、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在内容上的规范:

  (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2、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形式要求:

  (1)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2)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3)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3、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有效的规定:

  (1)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

  (2)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

  (3)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4、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存档要求:

  双方当事人要准备三分离婚协议书,一份交给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民政局存档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三、离婚协议书的反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 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据此,如果是通过协议离婚,且已办完了离婚手续,当事人任何一方不能反悔.但是,如果任何一方在一年内因履行协议发生争议而诉至法院的,法院应予受理,但经审理查明订立协议过程中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应当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如果一年后才诉至法院,法院不予受理。

  根据法律规定,在离婚协议书当中夫妻双方应当作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其次便是对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离婚协议书房屋分配怎么约定的相关知识。若大家还有其他疑问亦或是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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