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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2022-05-23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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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利用土地营造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建设的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分为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民事主体以非农业建设为使用目的,依法对集体土地享有的使用权。该项权利强调土地使用的目的为非农业建设,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可分为公民、法人、个体工商户等任意民事主体。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范围包括宅基地使用权、乡村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乡村公益建设用地使用权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是指在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依据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将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以转让、租赁、作价出资等方式发生移转的行为,其实质是土地使用权主体的变更。

  近年来,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乡镇企业结构的调整,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活动已相当普遍,并且愈演愈烈。无论经济发达地区还是经济欠发达地区,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大量存在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在城乡结合部、乡镇集镇规划区更是司空见惯。其表现形式主要有两种:

  1、农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通常是伴随着房产流转而发生,其主要形式是转让和出租,流转的主要原因是一户多宅转让或处置闲宅置地。从调查情况看,形成“一户多宅”或闲置宅基地的主要原因有:一是随着小城镇建设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购房,甚至转为城镇户口,造成原宅基地闲置;二是部分农民新建住房后并未拆旧;三是接受继承或赠予;四是单人独户家庭因婚姻使农村的房地产归并等。宅基地出租主要是在城郊结合部将房屋出租给人居住,或者将路边的房屋出租用于商业。

  2、乡村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改制的乡村企业主要采取企业出售的办法,对其用地不予评估作价,使个体私营企业无偿使用集体土地;二是部分乡镇政府在乡镇企业改制时,擅自以出让方式处置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取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并规定一定的使用年限甚至无使用期限限制;三是以厂房形式或以土地使用权形式出租乡村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按年收取租金;四是集体土地所有者以地入股兴办联营企业;五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抵押,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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