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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医疗事故构成罪与非罪的情形

2016-08-01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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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麻醉医疗事故,是在麻醉过程中,因麻醉人员违反麻醉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造成患者人身明显损害的事故。

  一、麻醉过失所致医疗事故的主要情形有:

  1、违反规定,术前未熟悉患者病历、各项检查结果及详细检查病员,致使麻醉方式和剂量不当,造成患者人身明显损害的。

  2、术前一天未按规定开好医嘱,术前又疏于询问,致使患者进食后全身麻醉导致不良后果的。

  3、麻醉前,未认真检查麻醉药品,误用非局部麻醉药物代替麻醉药,或误过高浓度麻醉药,造成患者人身明显损害的。

  4、麻醉前,未认真检查麻醉器械是否完备、是否妥善,导致不良后果的。因器械质量问题,虽经检查,按程序操作,仍发生故障的,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受害人主张权利的,医方仍应先行赔偿,其后可向生产者追偿。

  5、违反技术操作常规,单位时间内使用过大剂量麻醉药,又不采取拮抗措施;或者操作不当,致使椎管内穿刺插管、拔管中断针、折管;或者因吸入性麻醉剂药液灼伤患者眼、喉、呼吸道;或者违反消毒灭菌规范,消毒有误,导致感染等造成患者人身明显损害的。

  6、麻醉后,擅离职守或未密切观察,发生异常情况未能及时发现与抢救,造成患者人身明显损害的。

  7、其他因麻醉人员不负责任或技术欠缺的麻醉过失行为所致患者人身明显损害的。应当注意,麻醉是高风险医疗行为,尽管麻醉人员在程度和技术操作上均合常规,也可能发生不良后果,即麻醉意外和并发症。

  二、麻醉意外与并发症不构成医疗事故,它们主要有:

  1、麻药剂量合规的基础或椎管阻滞麻醉中,发生呼吸抑制、血压下降或麻醉平面过高,经及时积极抢救仍不免不良后果的。

  2、全身麻醉后,出现罕见的恶性高热症、特发性高血症、精神异常及肌松剂敏感所致长时间无呼吸。

  3、局部性麻醉中患者出现晕针、虚脱、高血压等反应。

  4、脊椎穿刺合规,穿刺注射后发生腹背痛、头痛、神经损伤、硬脊膜外肿等并发症。

  5、气管插管合规,患者出现唇出血、喉头痉挛、声带损伤、支气管痉挛等并发症。

  6、其他麻醉意外与并发症。

  三、麻醉操作医疗事故预防措施

  1、加强术前随访,制定适宜的麻醉方案,麻醉医师按照每日的手术麻醉排班表,进行术前随访工作。

  随访时医师根据病人的病史、手术方式,估计手术的难易程度和病人的耐受情况,并结合自己对各种麻醉方法的掌握和熟练程度,必要时征询上级医师的意见,制定适宜的麻醉方案。

  2、要求:术前随访认真负责,详细了解病人的现病史、既往史、生化检查和影像学检查报告,如有疑问,及时与病房手术医师联系,包括手术方式及其术中可能对病人生理造成的影响。

  访视病人时进一步口头复习病史,告之病人围麻醉期注意事项,解除病人对麻醉的顾虑,为麻醉方案的最终决定提供依据。随后,签署麻醉知情同意书或麻醉前家属谈话记录。如果在访视过程中对麻醉方案的制定有困难,随访医师回麻醉科向上级医师汇报,共同解决。

  3、静吸复合麻醉在实施过程中,麻醉诱导期可能发生血压下降、通气困难、插管困难,甚至导致牙齿损伤等情况。

  术毕麻醉苏醒期可能发生自主呼吸恢复延迟或苏醒延迟、拔管困难等情况。预防措施:麻醉操作前检查麻醉机和监护仪等设备工作状况,准备好必要的气管插管器械,准备合适的麻醉诱导药物及其它相应的必备抢救药物。病人如有牙齿松动,要适当固定。诱导前适度补液,在上级医师带领下,诱导时注意注药速度和病人的通气状况,避免血压剧烈波动和通气不足的发生。气管插管时要有良好的肌松,操作要轻柔,避免不必要的损伤。如遇插管困难,可根据手术要求,选择喉罩通气道或纤支镜下气管插管。术中密切观察病人的生命体征变化,发现异常及时与手术医师联系,排除可能的手术操作干扰,运用所学的医学知识,维持病人生命体征平稳。当遇到难以处理的病情时,必须请示上级医师,严格执行上级医师负责制。术毕拔管等可参见“复苏室常规”。

  4、椎管内麻醉在术前访视时即应排除病人有穿刺部位周围感染征象之可能。

  术中常见异常为麻醉平面过高、恶心、呕吐和寒战等。术后较常见的并发症为穿刺部位疼痛、术后头痛、局部神经支配节段皮肤感觉异常甚至影响运动功能。

  预防措施:穿刺时动作轻柔,注意局部解剖结构,助手配合帮助安放体位,进针时注意速度和层次突破感。

  当发生病人下肢弹跳等情况时,应退出穿刺针重新操作,且术后随访时要询问患者是否有感觉或运动异常。当药物注入椎管后,即刻调控麻醉平面,使之合乎手术要求,又不影响病人的呼吸。适当补液,必要时小剂量阿托品或麻黄素静脉内注射可防止低血压、心动过缓、恶心呕吐及寒战的发生。注意面罩供氧。术后发生腰背部疼痛时,可嘱咐病人腰下垫薄枕及热敷理疗。有部分病人会发生术后坐起头痛,建议多补液和饮水,多平卧,必要时口服安定。对于发生局部皮肤节段感觉过敏或功能异常者,建议尽快协同病房和相关科室进行必要的治疗。

  5、神经阻滞局麻药误入血管是常见的严重并发症,可造成呼吸、循环抑制。

  预防措施:操作轻柔,定位准确,可使用神经阻滞定位仪。注药前抽吸针筒,明确无血液进入,可防止麻醉药误入血管引起中毒。一旦病人出现口唇麻木、惊厥等征象时,面罩吸氧,同时准备全麻下气管内插管。

  6、复苏室提供患者术后苏醒及拔管的理想环境,专人负责。

  可能发生的问题是苏醒延迟、自主呼吸恢复不良等。预防措施:进复苏室后接呼吸机,排除患者体内残余麻醉气体,适时吸除气管内和口腔内的分泌物。如自主呼吸恢复不良,可酌情使用肌松拮抗剂。拔除气管导管后注意观察患者呼吸道是否通畅,呼吸节律是否正常,有无呼吸费力现象及是否完全清醒。普通病人出苏醒室的标准为完全清醒,自主呼吸匀齐,每分通气量满意,指脉血氧饱和度在吸空气状态下5-10分钟后仍能维持在96-97%以上。在送护患者回病房时有专职麻醉医师陪伴和监护仪监测,并做好病房交接班工作。

  7、急插管麻醉值班医师在接到病区急插管通知后即刻前往。

  每次值班交班后,值班人员须检察急插管箱内喉镜、贮气曩、气管导管、牙垫、导引管芯以及麻醉和急救药物。到达病房后,如患者仍保留自主呼吸,或估计插管困难需行静脉麻醉者,须行家属谈话并签署麻醉谈话纪录。

  8、无痛人流及胃肠镜检察一般为静脉麻醉,时间短,苏醒快,术后并发症少。

  预防措施:门诊完成术前访视,包括系统病史回顾,注意提醒患者取出活动型假牙,宽松紧身衣服,连接心电和呼吸监护仪。静脉全麻药物及必要的抢救药物准备完毕后,施行静脉全身麻醉。术中一般保持患者的自主呼吸。术毕等待患者意识完全清醒,各生命体征平稳时,能在家人搀扶下自由走动时,才可允许其离开门诊手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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