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医疗损害鉴定的程序

2019-12-02 10:3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医疗事故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医疗事故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发生医疗事故以后,为了让病患和院方能顺利解决医疗纠纷,选择医疗鉴定是再好不过的了。医疗损害鉴定是有一套专门的流程的,也需要鉴定者提供相应的鉴定资料,这样才能对医疗事故中受到人身损害的患者作出的伤残鉴定。那么医疗损害鉴定的程序是什么?下文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以供参考。

  一、医疗损害鉴定的程序

  1、司法鉴定机构指派鉴定人;

  2、鉴定人制定鉴定方案:鉴定方案时鉴定人实施鉴定的步骤和方法,鉴定人应根据案件的具体医疗资料,制定符合个案的鉴定步骤与方法;

  3、召开听证会:医疗损害鉴定应当由法官、医患双方当事人、鉴定人共同参与的听证会。听证会的过程及结果是医疗损害鉴定最为重要的,鉴定人会听取双方陈述意见并就相关问题听取双方的辩论意见,律所有专业的主任医师代理出席此过程,避免患方因对医学知识的匮乏造成自己的权益不能得到支持;

  4、综合分析:综合分析是对鉴定中发现的问题及其在案件中的作用进行全面、综合的分析、研究和判断;

  5、鉴定的记录和符复核。

 医疗损害鉴定的程序 

  二、医疗损害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一)患者提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提供的资料

  1、提起鉴定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2、病历资料:由患者保管门急诊病历的,患者应当提供所有门急诊病历资料;住院患者应当提供就诊及出院证明等资料。

  (二)医疗机构应当提供的资料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三、对医疗鉴定不服,能重新鉴定吗?

  可以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从相关的鉴定规则看,患者及其家属在六十日内,就可以接到鉴定报告书了。如果患者及其家属对于鉴定结论比较满意的,就可以在法庭上要求法官按照该鉴定结论的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患者及其家属对于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法官另行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再次做鉴定。当然,在申请再次鉴定的时候需要有充分的理由,不能仅仅以鉴定结论对我们不利为由申请再次鉴定的,这样被法官接受的可能性很小。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医疗损害鉴定的程序的相关资料。小编提醒大家,要是对医疗事故鉴定结果不服的话,当事人可以在15日之内申请进行再次鉴定。申请重新鉴定的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否则的话不利后果就当事人一方承担。

医疗事故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66379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医疗事故律师团,我在医疗事故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