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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含义

2023-10-08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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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含义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而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的用地,也可以简称为公建用地。在司法实践当中,恶意破坏公共设施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

  一、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含义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简称公建用地,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而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的用地,并包括建筑基底占地及其所属场院、绿地和配建停车场等。其中,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市政公用、行政管理和其他等八类设施。

  二、恶意破坏公共设施如何定罪

  恶意破坏公共设施可能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如果造成5000元以上的损失,要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公共设施用地

  三、恶意破坏公共设施会被刑拘几天

  找法网提醒,刑事拘留一般是三十七日内。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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