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住房公积金来说,住房公积金的一个缴纳比例是按照相关的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规定来执行的,对于住房公积金的比例来说,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关系到我们需要缴纳多少的住房公积金,那么住房公积金比例有什么规定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2022住房公积金比例有什么规定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18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工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计算。
2022年1月1日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2022年1月1日以后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当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调入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2100元(根据广东省相关规定调整),不高于本市202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7960元。
职工缴存基数等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的,单位应当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经职工本人同意,个人缴存部分可以免缴。
公积金的提取分为三种情况,分别是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
约定提取的条件是员工购买、建造、翻修自主住房时约定使用额度。
部分提取是员工根据公积金部分提取的要求进行提取,最高提取金额为账户总金额减10元。
销户提取条件:1、员工退休、丧失劳动能力并解除劳动合同、死亡;2、进城务工人员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3、员工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国定居;4、员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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