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单位不让职工看工资表,也根本不发放任何形式的工资条,导致职工对公司缴纳社保情况产生质疑或者对工资扣税产生质疑等情形都是有的。那么,我们作为职工可以合法的要求公司发工资条吗?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可以合法的要求公司发工资条吗
我国《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工资条是员工所在单位定期给员工反映工资的凭证,有的单位会将工资的各项明细表发给员工,有的单位却没有。
工资条应该是企业发给员工本月工资的明细,是员工清楚了解自己收入的一种较好形式。一旦发生纠纷,工资条可以作为员工在这个公司的收入证明及明细证明,也能监督企业是否按时发放工资,是一种凭证。
《劳动法》也规定,员工对于企业制订工资分配方案,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也就是说员工有权知道自己的福利和工资构成等。因此,企业不提供员工工资条是一种侵权行为。
由此可见,单位不给工资条是一种侵权的行为,所以员工当然可以合法的要求公司发工资条。
工资条的作用
不少劳动者认为工资条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纸条,拿到手后看完就随手一扔。可是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它可能是最有力的证据之一。
工资条能反映员工每月工资总额,是否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今年是1160元),企业有没有在工资中扣除员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及个人所得税,至于其他项目在非特殊情况下不能扣除。
同时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是以一定的工资起点为标准,工资条也能显示单位是否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发放工资,这些都在工资条中体现,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工资条应该是作为劳动仲裁的重要证据。
员工可以合法的要求公司发工资条,不发工资条的属于侵权行为,可以直接去劳动局投诉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