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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工资扣除标准

2021-04-13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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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工如果存在一些旷工或者是迟到的行为,也是可以进行工资的扣除的。工资扣除需要满足工资扣除的条件才能扣除,不能够随意的克扣工资,那么相应的工资扣除标准是怎样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临时工工资扣除标准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临时工工资扣除标准

  1,事假。,按规定,事假一天扣工资数额=月薪÷21.75。21.75为劳动法规定的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2,病假。按规定,病假一天扣工资数额=月薪÷21.75X40%,其中40%为最大扣款比例,一般公司扣款比例低于40%,且部分公司设有一定天数的带薪病假。且劳动法规定,扣款后当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3,年假及其他。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婚假,丧假及其他合法假期公司不可扣职工工资。对于公司不按照劳动法规定,胡乱扣取员工工资的,员工可向当地劳动部门提起劳动仲裁。

  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

  (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根据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

临时工工资扣除标准

  二、公司不交社保有什么后果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公司不交社保是不可以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交纳: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五种保险,这五种是强制性交的。

  如果公司不交保险的话,相关部门会对你公司进行处罚,并且影响到公司的一些年审。如果公司不给你们交保险,你们可以到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是免费的。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不能简单地认为,凡是劳动者提出辞职的,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此外,《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

  劳动法之所以这么规定,是为了保障劳动者老有所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但是有的企业经营者片面追求利益最大化,忽视职工权益,拒绝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在这里要提醒企业经营者: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强制性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该认真遵守,不然一旦出现劳动纠纷,支付经济补偿金也是应当的。

  三、公司不交社保怎么办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因此,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义务,如果单位不交社保,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临时工工资扣除标准的相关内容,一般来说,扣除工资的时候,需要按照工资的实际情况来扣除工资。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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