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或者事业单位上班的职工,需要购买五险一金,其中包括失业金,依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当劳动者出现非自身的原因造成失业的,在购买失业保险满一年的情况下,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那么二次失业怎样领取失业保险金?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将为您进行解答。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1、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备。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时应向离职人员转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回复的审核意见。
2、要求个人具备:
(1)不是个人原因失业的。
(2)已办理失业登记的。
(3)有再就业要求的。
(4)愿意接受再就业培训的。
(5)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
(6)社保经办机构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可领取失业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社保经办机构为其代缴医疗金。
领取的时间是根据失业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确定的:
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两年的,领取时间为三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两年不足三年的,领取时间为六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三年不足四年的,领取时间为九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四年不足五年的,领取时间为十二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七年的,领取时间为十五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七年的,领取时间为十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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