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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注意别超过时间!

2020-09-15 17:17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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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一些客观或者人为原因,劳动者在工作期间遭遇工伤并不罕见,而当劳动者遭遇工伤时,如何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就成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因此我们在遭遇工伤时应注意工伤认定期限,下面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注意别超过时间!

  一、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

  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时限)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不超过1年(时效)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1年内(时效)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需要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这些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工伤认定时限中止。

  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也有自己申请工伤认定的权利。可以先到劳动仲裁裁定劳动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属于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拿裁定书1年内(时效)可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注意别超过时间!

  二、超出申请工伤认定期限怎么办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超过一年的工伤认定期限,劳动者能否再主张权益主要看是否真正的过了“一年”的有效期。

  如果发生工伤的劳动者确实是已经过了一年的工伤认定期限,那么劳动者可以用人单位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

  三、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提供: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注意别超过时间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不超过1年单位也可申请,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1年内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认定。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登陆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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