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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死亡认定调查程序

2021-04-30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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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者因工伤死亡的,用人单位必须要报警处理,由警察开具相关证明,然后再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由工伤保险赔偿死亡赔偿金给劳动者近亲属。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工伤死亡认定调查程序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工伤死亡认定调查程序

  工伤死亡认定程序一般为发生事故要报警察处理,警察会开具相关证明资料;然后拿着这些资料到死者所在企业开具相关证明,接下来就到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审定工伤认定;最后就把工伤认定书等相关资料一起上交申请一次性死亡赔偿金。

工伤死亡认定调查程序

  二、申报工伤认定有时间限制吗

  1、《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如果在工伤发生后一年内工伤职工不提出工伤认定,就相当于放弃权益。

  4、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复印件)。

  5、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并通知单位和职工或亲属。职工凭《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

  三、工伤的死亡赔偿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工伤死亡认定程序一般为发生事故要报警察处理,警察会开具相关证明资料,拿着材料到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审定工伤认定。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工伤死亡赔偿认定程序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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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死亡认定办法,工伤死亡认定的条件
  工作时间死亡一般属于工伤死亡。   一、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4、患职业病;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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