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聘人员,这种情况一般是指劳动者到了退休年龄,需要办理退休手续的,但是原单位继续聘请他上班,那么属于返聘人员,那么返聘人员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将为您进行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对于退休人员返聘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应否认定工伤,各地区以及不同的法规、解释有不同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视自身所处的地点,就退休人员返聘问题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一种情况,如果身处上海等地,则在返聘的退休人员在工作期间或者上下班途中发生机动车事故时,应及时进行工伤认定,并按照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另一种情况,如果身处北京等地,则在返聘的退休人员在工作期间或者上下班途中出现事故时,应及时分情况予以处理。如果事故发生在其上下班途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事故发生在上班期间,单位应按人身损害对其进行赔偿。
1、与用人单位的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返聘的,与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双方不订立劳动合同,而是订立聘用协议,双方关系为劳务合同关系。
聘用协议可以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聘用协议约定提前解除书面协议的,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未约定的,应当协商解决。
2、保险缴纳
用人单位聘用已享受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由于离退休人员年龄偏高,在实际工作中发生意外的概率可能更高。因为双方之间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一旦发生意外,单位需要承担人身损害赔偿的风险。所以,建议用人单位在聘用已享受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时,应该为其购买商业保险。
退休返聘是指用人单位中的受雇佣者已经到达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从用人单位退休,再通过与原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合同契约继续作为人力资源存续的行为或状态。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关于返聘人员工伤认定标准的法律知识,对于退休人员返聘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应否认定工伤,各地区以及不同的法规、解释有不同的规定。若您还有哪些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