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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怎么写

2021-01-18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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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知道经过公证的文书证明力很强,如果去法院打官司,一般法院都会支持,因此很多人都会选择去公证文书,包括公证遗嘱也是一样的,那么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公证遗嘱怎么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公证遗嘱怎么写

  ()××字第××号

  兹证明×××(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和现住址)于×年×月×日在×××(地点或者公证处),在我和×××(可以是其他公证员,也可以是见证人)的面前,立下了前面的遗嘱,并在遗嘱上签名(或者盖章)。

  经查,遗嘱人的行为和遗嘱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公证遗嘱怎么写

  二、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1、申请和受理 申请人至公证处提出公证的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提交公证需所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需要公证的遗嘱、与遗嘱公证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及其他公证处需要提交的材料;符合工作申请条件的,公证人员予以受理;公证处受理后,应进行分类登记并向申请人收取公证费。

  2、审查,公证审查,主要是公证处人员在受理申请的遗嘱公证申请后,出具公证书以前,对申请人所申请办理的事项以及提供的材料进行的调查核实工作;如公证人员认为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不完整或存在疑义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作必要补充,或者其公证处有权利进行现场实地调查。

  3、予以公证。

  三、遗嘱公证费用是多少

  遗嘱公证指的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办遗嘱公证由立遗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

  遗嘱公证不是必须的,但是进行了遗嘱公证之后能使得遗嘱更加具有法律效力,那么遗嘱公证是怎样收费的呢?

  遗嘱公证费用各地不尽相同,遗嘱公证收费大约在100元-400元之间。遗嘱属于一种个人声明,不发生财产转移的效力。遗嘱在立遗嘱人去世后生效,继承人需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转名。继承权公证费按办理继承时房屋价值的2%收取。

  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一)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200元。

  (二)保管遗产,由双方协商收费。

  (三)确认遗嘱效力,每件收费200-300元。

  (四)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接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关于公证遗嘱怎么写的介绍,希望对你有帮助。事实上公证遗嘱是由公证处拟定的,当然小编在上文中也列举了一篇公证遗嘱范本,大家也可以看一看究竟是怎样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登录找法网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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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遗嘱公证北京如何办理
办理遗嘱公证,可参考以下内容: 遗嘱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公证手续: 1、遗嘱人自己或者由他人代写好遗嘱; 2、遗嘱人带上遗嘱书和本人的身份证件等材料到本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 3、提交公证所需的材料; 4、公证处依法进行公证。 参考法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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