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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的条件主要有哪些

2022-05-09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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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的条件主要有犯罪分子的刑罚为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且犯罪分子不能为累犯并且没有再犯的可能,明显有悔罪表现。适用假释的犯罪分子需要接受为其两年的考验期,如果在考验期内严格遵守假释规定,可以适当减刑或者免除剩余的刑罚。

  一、假释的条件主要有哪些

  我国《刑法》第八十一条中,就假释的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而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如果想要适用假释的话,就必须要同时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

  (一)对象条件

  如果认为所有的罪犯都可以适用假释的话,这样的想法就是错的。从刑罚上面来看,假释仅仅针对的是被判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罪犯。于是,如果罪犯是被判管制、拘役、死刑或者其他附加刑的话,则就是不满足这里的对象条件。

  但是,就被判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罪犯来看,其中也有一定的限制。也就是说在这里如果又被认定为累犯,或者是因为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行为、绑架他人、故意放火、爆炸、有预谋的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依法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那么也是无法适用假释。

  (二)实质要求

  在对象上面满足了条件还不行,这只是适用假释其中的一方面要求。另外,还要求罪犯在服刑期间是积极接受了教育改造、保质保量的完成劳动任务,有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想法和决心,当然坐牢的时候还要严格遵守监狱方面的规定和纪律,对自己之前所犯的罪刑有悔改之心,同时自身也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其中,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按照法律中的规定,这需要结合实际的一些情节、因素,综合分析考虑之后,才能确认是否真的不再具有再次犯罪的可能。并不是罪犯简单的说一句,以后自己不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就可以确定其真的没有再犯罪的可能。

  1、如果犯罪分子属于未成年犯的话,则在适用缓刑的时候,往往不会卡的那么严,也就是说会适当的放宽条件限制。这其实也是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一种优待,毕竟未成年犯还小,主要还是以教育为主,而刑事处罚为辅。

  2、其次,要是经过认定,罪犯属于共同犯罪当中的主犯或者构成惯犯(有多次犯罪记录)、犯罪集团里面的首要分子、所犯之罪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罪名另外罪刑达到了规定的严重程度,有以上这些情况的罪犯,实际也是不能适用假释。

  (三)刑罚执行时间要求

  罪犯要适用假释的,必须是要服刑达到了一定期限,而不会是前脚刚进监狱,后脚就可以适用假释,然后被提前释放。结合《刑法》中的规定来看,要是罪犯被判有期徒刑的话,那么在适用缓刑之前,服刑时间必须要超过原判刑法的一半才行。但要是罪犯之前是被判无期徒刑的话,实际也要求先从无期徒刑减刑为有期徒刑之后,那么才有可能被假释,其中就要求此时罪犯实际已经服刑超过13年的才行。

  注意,要是罪犯实际存在比较特殊的情况,这个时候上报最高法,然后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准之后,在适用假释的时候,那么就可以不受上述服刑刑期的限制。

假释的条件主要有哪些

  二、假释考验期的考查内容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构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构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犯罪分子在假释期内没有再犯新罪,没有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漏罪没有判决,或者没有严重的违法行为的,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犯罪分子的原判刑罚执行完毕。

  经过考察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犯新罪,也未发现有其他应予撤销假释的法定情形的,假释考验期满,就应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由负责考察监督的公安机关公开予以宣告。

  三、假释考验期由谁来负责执行

  (一)根据《刑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

  (二)根据《刑法》第八十二条、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应当遵守下列程序:

  1、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的建议。

  2、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收到假释建议书后,应当组成合议庭对假释案件进行审理,要重点审查罪犯是否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

  对符合法定假释条件的,裁定予以假释。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假释的条件主要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对于想要适用假释的人,首先需要是被判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罪犯,其次需要服刑达到了一定期限,另外也就是需要在服刑期间接受教育改造、表现良好,对社会不具有危害性,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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