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的规定我们都知道,犯罪分子在监狱内如果有良好的表现,或者有立功的表现,就可以适用减刑。如果符合假释条件的,也可以适用假释条件。那么,减刑和假释有什么区别?以下就跟着找法网的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对象不同;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执行了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减刑适用于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的犯罪分子;
2、次数不同;假释只能一次,而且负有考验期和必须遵守的条件;减刑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多次;
3、内容不同;假释是将犯罪分子提前释放,在考验期内予以考验;减刑则是适当减少犯罪分子的刑期,犯罪分子仍然在监狱里执行相应的刑期;
4、新罪和漏罪产生的影响不同;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犯罪分子有新罪或者漏罪的,则撤销践行后发现有新罪或者漏罪的,不影响已经做出的减刑裁定。
减刑,是指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假释,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后,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予以附条件提前释放的制度。
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有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以上就是找法网的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假释与减刑有什么区别”的相关内容,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假释与减刑在对象、次数、内容、新罪与漏罪等方面存在差异。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