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我们都听说过,就是当事人对自己权益的一种救济,但是这种救济方式也是受到时间限制的,是不能随时都能启动行政复议程序的,具体时间是怎样规定的呢?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行政复议期限 诉讼期限的相关内容。
行政复议诉讼期限法律规定是十五日。具体是指当事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应当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复议要去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他们可以成为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一)联系:
1、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都以行政争议为处理对象;
2、都是国家为行政相对人提供的救济手段;
3、当事人类型基本相同(原告或申请人必须是行政相对人,被告或被申请人必须是行政主体,第三人基本类似);
4、两者在程序衔接上还有着密切的联系(复议前置、选择复议、终局复议)。
(二)区别:
1、性质不同(行政复议本质上属于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是司法活动);
2、审理机关不同(复议机关,人民法院);
3、对审查的范围不同(全面审查,仅限于合法性审查);
4、审理方式不同(书面审查,开庭审理);
5、审级不同(一级复议原则,两审终审制);
6、法律效力不同(不服复议决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终审后必须)。此外,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在当事人称谓、法定期限、受案范围等方面也有所不同。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行政复议期限 诉讼期限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