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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不予受理情形

2022-04-15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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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实际生活中,当事人对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依法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那么,行政复议不予受理情形有哪些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行政复议不予受理情形

  (一)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

  (二)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

  (三)不属于本行政复议机关管辖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四)同一行政复议申请,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已经受理的;或者同一主体、同一事实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行政复议不予受理情形

  二、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复议机关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当事人可以以原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行政复议不予受理期限是多久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行政复议不予受理情形的全部内容。行政复议的进行是不能违反相应的法律规定的,所以大家在这方面要多多注意了。如果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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