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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去哪鉴定伤残等级

2022-02-12 11: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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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社会中的很多中年朋友们的话对于自己身体健康程度也是非常重视的,因为现在的人非常的娇贵,一旦是自己的身体受到了什么伤害的话也是会直接将对方告上法庭,没有一点可商量的余地。那么,人身损害去哪鉴定伤残等级?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人身损害去哪鉴定伤残等级

  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是一至十级。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二、人身损害法医鉴定程序

  (一)提出要求鉴定的申请。技术鉴定分为申请鉴定和委托鉴定两种,当事人提出申请鉴定,单位委托鉴定。申请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并提供相关的资料。

  (二)缴纳鉴定费。凡要求进行鉴定的申请人或委托人,必须在突出申请的同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鉴定费。技术鉴定机构在收取鉴定费后,必须向申请人或委托人出具正式发票。申请重新鉴定时,必须再缴纳鉴定费。

  (三)受理立案。当接收申请人或委托人提出的书面申请和缴纳的鉴定费后,即已受理立案,并应在受理当天起按有关规定进行鉴定的准备工作。

  (四)作出鉴定结论。鉴定人作出鉴定结论。

  (五)书面通知鉴定结论。鉴定结论一经形成,在规定时限内尽快以规范的公文形式发给申请人或委托人。

  三、损伤程度评定

  损伤程度评定是指法医鉴定人对因故意伤害或意外伤害致人机体损伤及损伤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全面分析,并依据有关标准,评定其损伤的严重程度。损伤程度评定在涉及人身伤害、交通肇事中的处理及审判中起着关键作用。委托鉴定要求被鉴定人应当持有司法鉴定委托书,携带与损伤有关的病历材料(包括门诊病历手册、住院病历、各项化验单、病情证明、出院证等),放射学影像资料(X线片、CT片、核磁共振片等)携带本人的有效证件,被鉴定人本人应到场,需要出诊的另外联系。损伤程度分级,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是重伤、轻伤、轻微伤。损伤程度评定参照的标准:

  (一)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签发并于1990年3月29日起实施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签发并于1990年4月2日起试行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三)省高级人民法院2000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人体轻伤分级鉴定标准》。伤残等级评定伤残等级鉴定是对因人身伤害、交通事故、工伤等造成身体残疾的等级进行评定。评定参照标准:(一)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评定标准》;(二)劳动部《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三)省高级人民法院《人身伤害致残程度鉴定标准》。性功能检测针对被鉴定人的性功能(性交功能、生育能力)进行检测,以明确被鉴定人是否存在性功能方面的障碍。男性性功能检测中的被鉴定人多为强奸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离婚案件中的当事人,以及人身伤害、交通肇事中的被害人。家庭暴力伤害专项鉴定家庭暴力伤害专项鉴定,主要工作内容:①确定损伤是否存在(损伤判断)及性质(自伤还是他伤);②及时准确地记录被害人的损伤情况及精神状态,出具鉴定意见;③判定损伤程度,为离婚、虐待及伤害案件诉讼提供依据;④应法庭要求,为虐待、伤害案件出庭作证。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人身损害去哪鉴定伤残等级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依据《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规定,民事诉讼案件是没有人身伤害赔偿案由,人身伤害赔偿的案由应当是侵权纠纷,要造成伤害的原因确定具体是哪一个案由。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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