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土地所有权是归国家和集体所有的,个体所拥有的是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也是可以用来抵押的,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范围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并抵押,也可以在无地上建筑物的情况下单独抵押;
(二)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时,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三)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该土地使用权不得脱离厂房等建筑物单独抵押。
土地使用权抵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土地使用权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的行为。土地使用权抵押关系成立后,偾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得申请人民法院拍卖作为抵押物的土地。使用权,以拍卖款抵偿债务,如有剩余,应退还给抵押人,不足时仍可向债务人继续追索。
(一)申请。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在抵押合同签订十五日内,凭抵押合同,贷款合同申请抵押登记。填写土地抵押登记申请书。并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
(二)地籍调查。
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对新设定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的宗地进行地籍调查。
(三)权属审核。
土地登记人员对抵押设定的登记内容进行审核。
(四)注册登记。
经审核符合登记的,在宗地原《土地登记卡》上进行注册登记。
(五)颁发证书。
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范围的相关知识,由上述可知,我国现行法律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抵押范围有作明确的规定,应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