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可以看到很多商标,商标被注册以后是有商标权的,而当商标权被侵犯时是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责任的。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侵犯商标权可能承担的民事责任有哪些?侵犯商标权行为如何认定?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侵犯商标权可能承担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一)《民法通则》的规定: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商标权遭受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二)《商标法》的规定: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其中,侵权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不停止商标侵权行为会受到的处罚:
如果前二者都难以确定,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商标注册人或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二、侵犯商标权行为如何认定
根据《商标法》第52条的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
2、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 。这种行为在理论上也称为"反向假冒 "行为。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结合《商标法》第56条第3款的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这种形式的商标侵权行为是需要销售者主观明知为要件的。
4、伪造或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须注意的是,这种侵权行为是商标标识的侵权行为,包括"制造"和"销售"两种行为。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综上所述,侵犯商标权可能承担的民事责任有: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赔偿的金额一般是由法院根据情节判断,50万元以下。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找法网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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