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因为其价格与装修的原因受到广大朋友的青睐,二手房并不是签了合同就完事了,其中房子的过户费用存在很大的问题,那么究竟最新二手房过户费用由谁出呢,下面就由找法网给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新的二手房过户费谁出
卖房人承担
(一)法律解读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是房屋交易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而《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在房屋买卖中,“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亦即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的过户手续。既然房屋产权过户是卖房人的法定义务,相应的费用也依法应由卖房人承担。因此,过户发生的费用,双方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按法定交纳。一般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营业税。过户发生的费用,双方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按法定交纳。
(二)二手房过户准备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买卖合同(原件);
3、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注:
(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3)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5)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6)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二手房的买卖需要通过一定的手续才能够合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并不是所以的房屋买卖合同的费用都由卖方来承担,一般如果是双方都由约定的话那就按照合同的约定处罚,否则其他情形都是由卖方承担过户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