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土地等特殊的财产是被划分为不动产的,必须要经过不动产产权登记后才能设立物权,而不动产登记是要到专门的国家机构办理的。那么,不动产登记属于哪个部门呢?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实践中,各地各县市均可根据自身实际指定或新设一个部门进行统一登记。
所以,除了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外,落实具体各地各县的不动产监管,也要看各省市的实施细则而定,但通常是各地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监管。
确定办理的部门之后,就要按照下面的步骤来:
(一)向当地登记部门提出登记申请。
(二)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的产权和来源证明等详细资料。
(三)登记部门接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后,会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登记机构接到申请以后会对产权资料进行核实,而且对于房地产、土地附着物等进行实地查看核实无误以后登记。
要是你首次登记的,那么就得按照下面的处理方法来:
(一)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
(二)到房屋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三)拿测绘图(表)。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四)领取相关文件。在房屋登记部门申请房屋登记时,应领取相关的文件资料。
(五)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六)提交申请材料。
(七)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不动产登记条例》将由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负责起草。不动产登记条例的实施是落实《民法典》规定、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的一项有效手段。同时,也是为未来核定相关税基作准备,为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打基础。2013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包括72项改革方案、提出明确时间表的《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其中,提出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由上可知,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不动产登记属于哪个部门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