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申请是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基础,对于企业来说可以有效促进企业生产经营,拓展市场。当然也会有出现申请之后又撤回的,前提必须是申请人在其申请注册的商标核准注册之前,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那么撤回商标注册申请应该怎么处理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1、申请人直接通过网上服务系统办理的,登录网上服务系统→在“商标后续申请”栏中选择“撤回商标注册申请”→在线填写提交申请书。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准备申请书件→在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确认提交申请
3、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中国商标网“代理机构”一栏中。
根据我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注册商标可分为依申请和依职权撤销。主要情形有:
1、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有下列情形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和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1)采用了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和注册的标志的;
(2)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
2、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下列情形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1)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2)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3)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
(4)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但是,善意取得注册的除外;
(5)申请商标注册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或者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1、提出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不需要缴纳规费,但申请注册时已经缴纳的规费不予退回。
2、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已经注册的,申请人不能撤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而应当办理注销注册商标手续。
3、撤回共同申请商标注册的,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名称及申请人地址填写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其他共同申请人的名称依次填写在申请书附页上,并加盖申请人章戳或由申请人本人签字。非共同申请商标注册的,不需提交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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