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作为一种有效的融资手段,其市场是很大的,国家对这方面的监管也日趋完善。民间借贷利息的约定也多种多样,其中就有复利这一说。复利,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利滚利、滚雪球,这个对借款人会产生不利影响。那么,在法律上,民间借贷可以计算复利吗?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
一、民间借贷可以计算复利,但有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民间借贷约定复利计算的,应重新出具借条或其他债权凭证
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则往往是在借款期间已经届满或者已经经过一部分,双方当事人对已经过的借款期间产生的利息结算后,将本利之和作为新借条的本金,重新出具借条,实际上是将整个借款期间分成了两个或多个阶段。
重新出具的债券凭证应约定清楚本金数额、适用的利率、借款期间等信息,出具后原借条则作废,以新借条为准。
民间借贷是可以约定复利的,并不是所有的“复利”都不合法,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陷入了误区。对于借款到期后未归还借款本息,双方经结算后,将往期利息计入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的情况,只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前期的利息没有超过年利率的24%,二是借款期间届满后,本息之和不超过最初的借款本金与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期内的利息之和,那么此种“复利”是合法并应当得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