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强迫交易罪与敲诈勒索罪经常容易混淆,因为两者都使用了暴力、威胁手段;并且都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权和人身权。但是两者又有严格的区别。本文找法网小编就将为您介绍敲诈勒索罪与强迫交易罪的区别是什么,希望对您准确区分强迫交易罪和抢劫罪有所帮助。
一、敲诈勒索罪与强迫交易罪的区别
强迫交易罪与敲诈勒索罪在行为方式上有诸多相同之处,但二者之间有严格区别:
1、 客体不同
强迫交易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市场交易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 客观方面不同
强迫交易罪行为人对被害人可使用暴力、威胁方法,而敲诈勒索罪则只能使用威胁、要挟方法,若行为人当面对被害人使用暴力,则超出了敲诈勒索罪的范围,此其一。其二,本罪行为人在强迫对方达成交易后一般会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或商品作为代价,而敲诈勒索罪的行为人则完全是无偿占有被害人财物。
3、 主观方面不同
强迫交易罪行为人实施强迫交易行为主观上是为了达成交易,牟取不法利益,而敲诈勒索罪行为人主观上则是为了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4、 主体不同
强迫交易罪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而敲诈勒索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二、强迫交易罪如何处罚
《刑法》第226条 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二)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三)强买强卖商品的;
(四)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五)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敲诈勒索罪与强迫交易罪客体、主体、客观方面、主观方面均不同,两者是不同类型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