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受业主委托会进行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活动中对员工是有相应的考勤规定的,不同物业公司可能有不同的规定,但是大同小异。那么,物业考勤管理规定有哪些呢?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 工作时间:8:30~17:30
12:30~1:30 为用膳时间,某些岗位因工作及业务情况另定工作时间,但需报人事部备查。
2、执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确因工作关系不能签到者,由部门领导签字认可,任何员工不能代替别人打卡,一经发现,扣发当天工资。
3、外勤规定
员工外勤必须高效率办事,不得无故逗留,闲游在外,确因工作耽误须用电话向部门负责人告之。
4、迟到/早退规定
迟到/早退 5分钟内口头警告;迟到/早退5 分钟以上每分钟扣款一元,累计计算;多次迟到/早退经教育不改,给予解聘。
5、请假规定
员工因病(凭医院证明)、因事需要请假,需经部门经理批准,权限两天;5 天以上需副总经理批准。
6、旷工规定
当月旷工一天记小过处分,旷工两天记大过处分;连续旷工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7、各部、各属下公司每月21 日将考勤情况上报给人事部。
以上规定仅供参考,各物业公司可综合自身的情况、项目特点、项目所在地等因素综合考虑进行制定。
网友提问:
我在我们当地县城里面买了一套房子,是一个小区楼房,我觉得这个小区楼房错,但是我发现我们小区每个月都要叫我们缴纳物业管理费。而且不能一次性交一年,所以我觉得特别的恼火,物业管理费难道不可以交很久吗?还是说因为我们当地有特殊的情况呢?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一般物业管理费如下:一级收费标准:1.0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二级收费标准:0.7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三级收费标准:0.5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四级收费标准:0.3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在四级收费标准中,除基础条件、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必须达到相应的标准外,《办法》中对房屋管理、设施维修养护、绿化养护管理和综合管理服务也列出了相应的规定,物业部门需符合所有条件,方能收取相应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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