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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买卖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

2021-04-16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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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订立合同的方式有口头的形式、书面的形式和其他的形式,一般情况下,签订合同都会以书面的形式进行订立。但是,在市场买卖当中,经常就会用到口头的形式进行交易,这样的形式就形成了口头买卖合同。那么口头买卖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将为您进行解答。

  一、口头买卖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

  1、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2、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

  3、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口头买卖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

  二、什么是口头买卖合同

  口头合同“书面合同”的对称。当事人以口头交谈形式达成协议而成立的合同。一般适用于标的数量不大,内容不复杂而且能及时清结的合同关系。例如,公民为满足日常生活而订立的买卖、借贷、保管等合同。主要优点是简便易行,直接迅速。缺点是缺乏文字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难于举证,不易分清责任。依法可以口头方式成立的合同,与书面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口头合同具有哪些法律效力

  关于“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的规定,人们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外,均可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或协议。

  口头合同,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意思表示真实,这个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关于口头买卖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的法律知识,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地点为履行地;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明确履行地点的,以实际的交货地点为合同的履行地。若您还有哪些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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