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诉讼时效是指由民法通则规定的,适用于一般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期间,有时候在不知不觉中就已经过了诉讼时效,那么诉讼时效期间应如何计算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诉讼时效期间短期时效的计算
短期时效指诉讼时效不满两年的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时效为一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规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
二、诉讼时效期间长期诉讼时效的计算
长期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在两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诉讼时效。有三年、四年、六年的。
三、诉讼时效期间最长诉讼时效的计算
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
我国《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根据这一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时效具有强制性,任何时效都由法律、法规强制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时效的延长、缩短、放弃等约定都是无效的
四、刑法上的诉讼时效
1、刑法关于追诉时效,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中国刑法还规定,在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被侵害人向有关机关提起诉讼本该受案而没有受案的,不受追溯时效限制
在经历诉讼的时候,一定要关注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很重要的,一旦过了诉讼时效,很多合法权益都不再收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