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的不断进步,大大小小的公司犹如雨后春笋一般冒出来,不少公司为了留住人才而采取股权激励措施,那么在我们进行股权激励时对象是谁,谁又不能进行股权激励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股权激励的对象:
股权激励对象的选取,应该遵循“面向未来为主,兼顾历史功臣”的原则。范围涉及公司高管、公司中层员工、核心技术人员、优秀骨干等。
二、不得成为股权激励的对象: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股权激励对象选择考虑的因素:
(一)针对当前架构情况
基于公司目前的组织架构来考虑,无疑是确定激励对象的首要因素,因为股权激励首先要解决的是公司当前所面临的各种问题,虽然目标长远,但也要以脚踏实地、着手当前。公司目前各部门相关负责人,通常都应纳入股权激励的范围。
(二)放眼未来架构规划
既然股权激励的目标是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股权激励对象的选择必不可少地要放眼于三年或五年甚至更长时期以后的公司组织架构。三年或五年后,公司所在的行业会变化如何?公司现在行业中扮演何种角色?公司如何适应这些变化,又如何自我调整?等等。对于这些变化及规划,势必要通过公司组织架构增减及内部调整变化来实现,所以股权激励要考虑公司未来的人员群态变化,也即是说,当前确定的激励制度,还要考虑为今后进入公司的人才“预留位置”。
(三)考虑发展战略
另外,股权激励对象的选择还要考虑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无论是激励企业上下游、投资者抑或是“明日黄花”等,在对象的选择上都要与公司的整体战略规划相契合,以为公司发展战略是大方向,偏离了这个大方向一切都会变为无稽之谈。
在我们实行股权激励是应该多方面考虑。特别是对股权激励对象的选择的时候,他对您公司未来的发展可能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