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四年缓刑三年的意思是指,被法院作出四年有期徒刑的判决后,因符合缓刑的条件,暂时附条件的给予三年的考验期,在三年后不犯新罪也没有发现之前还没有判决的罪,就可以不再执行四年有期徒刑。
判四年缓刑三年的意思是指,被宣判判处四年有期徒刑的罪犯,符合缓刑的的条件,暂时不执行四年有期徒刑的刑罚,给予三年的考验期,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这三年内对其考察,该罪犯在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认真遵守法律规定,没有出现新的犯罪,也没有发现在判决之前有其他罪行的,那么三年以后,就不再执行四年的有期徒刑刑罚,并且按照法律规定,还要公开予以宣告。
被判缓刑需要符合的条件是: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
找法网提醒您,可以从以下两点区分管制和缓刑:
1.从法律属性上比较
虽然管制开放性刑种,并且从逻辑上讲是最轻的一种,但是由于它没有缓冲手段,一旦罪犯被判处后,必须立即交付执行,并且要实实在在地执行。缓刑不是一种具体的刑种,它只是刑种的附条件不执行方式,虽然其也在具体地执行,但是这种执行不是刑种的具体执行,只是考察方式。其作用是“有刑无刑”,即虽然罪犯被判处了具体的刑罚,但是其刑罚并没有实际执行,通过缓刑考察,达到执行刑罚的效果。
3.从技术层面上比较
缓刑和管制的都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执行,管制是不予关押、由公安机关执行。缓刑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和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同时,执行期间被执行人遵守的规定大致相同。但从两者的规定看,管制多一项“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其余四项规定的内容完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