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是在判刑结果中很常见的一种刑法,也叫暂缓执行,是经法定程序确认已经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人先行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的一种制度。那么缓刑考验期满算是刑罚执行完毕吗?下面就这个问题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缓刑考验期满的定义:
缓刑考验期满,是指犯罪人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再犯新罪,没有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没有情节严重的违反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并且经过了考验期限。
二、缓刑考验期满的刑法规定:
根据刑法第76条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人,如果没有上述三种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是指原判决的有罪宣告仍然有效,原判的刑罚也没有错误,但由于犯罪人在考验期内符合法定条件,原判决所宣告的刑罚不再执行。
三、缓刑考验期满后怎么处理:
缓刑期满一个月内,司法所会让你写个个人总结,然后对你社区矫正表现做鉴定(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管制的统称社区矫正),然后报司法局审批解除你的社区矫正,然后发证明给你,同时把你的解除情况报检察院和法院,你就没事了。你缓刑满后,派出所还会把你列为重点人口对象,但不影响你外出,重点这个以前是5年,现在有的地方改3年了,这个一点不影响你学习、工作和生活,这只是派出所建档管。如果你们那没有司法所或没有接收你,你可以去你的审判法院帮助你到司法局办理解除社区矫正,原判将不再执行。
四、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总的来说,根据《刑法》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