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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保全时间多久

2022-04-12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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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讼保全也叫财产保全,具体保护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冻结等,是指案件在判决前为防止被告转移、变卖财产,由原告向法院申请的。那么诉讼保全期限有多长时间呢?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诉讼保全时间多长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的规定。

诉讼保全时间多久

  二、法律对诉讼保全期限的规定

  (一)《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如果你们公司提供了担保就可以申请解除冻结。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29条适用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规定: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三、诉讼保全流程怎么走

  (一)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1、申请人起诉状的副本、立案通知书副本或传票副本

  2、财产保全申请书

  3、申请人的身份资料,法人证明资料

  4、保全标的物的明细清单

  5、案件的证据材料和其他法律依据材料

  6、若案件判决书已经生效,无须提交上述5项资料,只提供判决书原件即可

  7、委托担保申请书

  (二)项目担保审批表,审查并出具处理意见书

  (三)本公司同意担保并且双方签订《财产保全委托保证合同》。

  (四)附加合同

  1、不可撤销反担保合同2、信用反担保合同3、抵押合同4、质押合同

  (五)公司向法院提交《诉讼保全担保书》。法院裁定后采取保全措施。

  (六)担保后跟踪工作。

  (七)代偿和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五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诉讼保全时间多久的相关法律知识,对原告没有提出申请的,但争议的财产可能有毁损、灭失或其他危险的,法院也可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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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在问
法庭的诉讼保全时间可以执行多久?
一、法院立案到保全要多久1、一般是立即执行。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立案;现场不能确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收到起诉材料,并出具书面证明,写明收到日期;需要补充材料的,是否立案的决定,应当在补充材料补充之日起七日内作出,立案期限自补充材料提交人民法院次日起计算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十一条向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二、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多久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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