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对行政处罚不服怎么办

2018-06-26 16:43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行政处罚在现实生活中还是非常常见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行政处罚都是合理的,那么如果不服行政处罚行为怎么办呢?那么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供您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什么是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二、哪些情况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9、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可以申请复议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三、申请行政复议要满足哪些条件?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应当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应当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应当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依据。

  4、应当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受理范围。

  5、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

  四、申请行政复议应提交哪些材料?

  1、《行政复议申请书》正本一份,副本按被申请人和第三人人数提交;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已作出的证据;对不作为申请复议,应提交本人曾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且所申请事项属于被申请人职责范围的必要证据材料;

  4、其他必要的证据材料。

  《行政复议申请书》需载明哪些内容?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3、复议请求事项;

  4、申请行政复议的事实和理由;

  5、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6、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受害人对行政处罚不服怎么办
行政处罚适用 9999人浏览
受害人对行政处罚不服怎么办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