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企业在周末的时候也会有一些工作的事情需要员工来加班。一般来说,员工加班的话,企业需要支付给员工加班费,那么周末加班的话,应该如何去支付加班费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劳动法关于周末加班如何串休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1、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不能调休,只能结算加班费,无论哪种工时制度。
2、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
(1)周末加班,可以用等时的工作日调休。(调休不成的,按最低2倍工资计发加班费)
(2)工作日加点,指的是8小时下班之后又留下来工作的,这个也不能调休,只能计算加班费(按最低1.5倍标准计发)
3、实行综合工时制度的,无论周末加班还是工作日加点,都可以在周期内调休,只算最后一个总的工作时间,如果总时间超过的,要算加班费,统一不得低于1.5倍标准。
4、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不是以“时间”计算劳动成果,不存在“调休”问题,也不算加班,除法定假日外无需计算加班费。
如果单位的工作真的需要加班,和相关地方协商后,每天可以最多加一小时的半,如果是因为特殊情况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证员工的安全的情况下,每天最多也就只能3小时,同时还要满足每个月不超过36个小时,公司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要保证员工每周都至少休息一天。如果超出上面规定的时限,公司在要求员工加班,员工是可以拒绝的,超出的部分也是受到劳动法保护的,所以大家在正常以外的加班是可以申诉的,这是员工的合法权益。
虽然加班是受到了劳动法的保护,但是对于一些特殊工种来说,会有不得不加班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就必须要加班处理了。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在征得劳动者同意后方可安排。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 加班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违法的,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法》规定要求加班的,职工有权拒绝加班。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劳动法关于周末加班如何串休的相关内容,一般来说,支付给员工的加班费是根据实际的情况来的,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来支付。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