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加班时间的规定包括延长工作时间要遵循的程序、延长工作时间的上限以及延长工作时间不受限制的情形。加班时间超过36小时的处理方式是先协商要求做出补偿,不补偿的话可以依法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劳动法对加班时间的规定如下:
1.《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加班时间超过36小时可以先跟公司协商做出补偿,如果没有补偿可以进行投诉,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加班费一般是按基本工资而不是全额工资为基数算的。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加班工资是按照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相应的倍数计算的。找法网提醒您,如果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对工资有约定,则应当按照不低于所约定的工资标准去确定加班工资,即此时加班工资不一定按基本工资计算,而按照约定的计算。若没有约定,则加班工资通常按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至少也是基本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