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是法人,是与股份有限公司相对应的公司,所谓法人就是法律赋予企业作为人的资格,对此也就能够以公司的身份承担法律责任了。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有限公司债务承担法律规定有哪些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股东会职权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有限公司债务承担法律规定有哪些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