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除劳动合同方面,劳动合同法赋予劳动者很大的权利,劳动者可以随意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合同,最好提前三十天通知,当然也可以自离,但不建议。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可以直接走吗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劳动者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可以直接走,一般叫做自离,是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
首先,一些低工种,无需多大技术与招人容易的特点,注定了这种工作的性质,就算提薪与良好的企业文化也没用。因为这种工作的特点注定了它让人有种劳累,得不到社会地位等相关心理感觉,因此一段时间后,人员就会自然流动了。
如果在这种类型的工作中发生这种情况,除非你的企业是特大型出名的生产企业,否则,一般是无能为力的。
再者,如果这种情况是发生在管理层中,就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了。因为这代表人们对你的企业产生了没有前途与待遇,发挥不够有关。前面提过,人在一份工作里头,需要的不仅仅是工资,还需要一种工作满足感。让他喜爱这份工作,而不是被动式的麻木去做。这个原因有很多,归结起来一般有:
1、老板短视,不懂的企业发展规划,以为打工的就是奴隶,可以任意打骂,不给予人甚至是中层管理者足够的尊重与重视,导致了人为压迫,让人觉得做的委屈。
2、企业发展缓慢,收益下滑,待遇越来越差,企业文化欠缺等。这种情况就比较严重了,需要与老板沟通。首先,改变企业现状,需要从人开始改变,改变了他们的精神状态,表示与企业工存亡,让人有主人公意识,主动,而不是被动去做,那么企业还有起死回生的可能。
3、门派之争,工作环境恶劣,让人没法真正工作,这个与企业人际关系有关,需要hr部门的用力了。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有法定事由,或一方,或双方合意。否则,即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据此,员工“自离”行为并不当然发生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因此,用人单位一旦发生员工“自离”,应当及时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决定并送达员工或者进行公告。
《劳动法》第50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据此,当发生员工“自离”的情况时,对于其已提供的劳动部份所对应的工资,不得克扣,应当及时足额的支付。只有在用人单位无法支付的情况下,可暂缓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50条:“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在员工自离且无法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采取公告通知的形式解除劳动合同后,依法封存自离员工的社保账户。在此期间,用人单位为自离员工多缴纳的社保金额,可以从工资中扣回,如果不足,可向法院起诉。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劳动者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可以直接走,一般叫做自离,是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如果没有造成用人单位的损失,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可以直接走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