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行为能力受到限制,只有部分行为能力或不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在某些场合,可以通过自己行为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具有行为能力。那么,民法总则规定多少岁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民法总则规定多少岁为限制行为能力人
《民法总则》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中有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其中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下列两种:
(一)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民法总则》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民法通则》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三、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以行为能力的是否健全而责任大小不一样。
(一)无行为能力人 不负有刑事责任,但是对于民事责任部分,其监护人有义务代为给付赔偿。
(二)14岁——16岁之间只对八类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三)16岁以上且精神正常者对所有行为都负有责任。
四、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行为效力
1、纯粹受益和行为能力;
2、行为能力以外的双方行为是效力待定:(但签订合伙协议是无效的,因为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行为能力以外的单方行为无效(如遗嘱)。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但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就是16岁以上不满18岁已经工作了的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总则规定多少岁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