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纳税人收据丢失怎么办呢?首先写一份收据丢失证明。那么,收据丢失证明怎么写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说明。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收据丢失证明怎么写?参考以下范文
证明
XXX公司:
我公司由于XXX原因,将XXX金收据不慎遗失,收据编号:XXX,收据金额XXX万元(大写金额)。
特此证明
XXX公司(压盖公司章)
XXX年XXX月XXX日
二、收据丢失是否需要登报声明
一般情况下,收据的丢失并不需要登报声明。以登申请人遗失收据为例:
登记收件时,登记机关应当出具收件收据,收件收据的主要作用是:避免日后因收取的登记文件的名称、数量等与申请人产生争议。
申请人如不慎将收件收据遗失,可由登记申请人(或代理登记人)出具声明,而并无必要由当事人登报声明作废。因为收件收据的作用,是明确登记机关在何时收取了申请人的哪些登记文件,在登记机关对该项产权核准登记后,对登记申请人已无多大意义。如有必要,登记机关保存的第二联也可供查询。值得注意的一点是:遗失声明一定要由登记申请人(或代理登记人)亲自出具,并将此项声明归人该户档案,以备日后查考。
三、纳税人如果遗失了普通发票、收款收据、税务登记证等涉税资料,怎么办呢
1、及时报告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说明涉税资料遗失情况,对知情不报的,税务局将予以从重处。
2、对遗失的涉税资料应在有重大影响的报刊上声明作废。
3、将登载遗失声明的报刊和涉税资料遗失情况的书面材料一并交稽查科接受处理,如为被盗发票、收款收据,企业还需附上已在公安部门报案的证明(报案前要注意保护好现场)。
4、遗失已用发票、收款收据存根联,一般不需登报声明作废,但必须提供发票、收款收据已用部分最后一份记帐联复印件,税务局将视情况酌情处理。凡不能提供记帐联复印件的,一律作遗失空白发票、收款收据处理。
5、接受税务局处理时,凭税务局下发的《税务处理决定书》由稽查科直接开具罚款税单。
6、处理完毕后,可申请补发税务登记证,购领发票、收据也可正常进行。
7、发生遗失发票、收款收据或税务登记证等涉税资料接受税务局处理后,又找到原遗失的发票、收据等材料,税务局不再收回或更改处理决定,纳税人应将找回的原遗失发票、收款收据等材料交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缴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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