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财产保全是需要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的,如果当事人不知道怎么书写的话,可以查一查一些范本,或者委托代理律师进行书写。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财产保全申请书范本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XXX
被申请人:XXX
申请事项:XXXXXXXX
申请理由:XXXXXX
此致
XXXX区人民法院
附:1、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情况紧急的证明材料。
2、请求保全的财产线索和证明材料。
申请人:年 月 日
1、当事人基本情况: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邮编及联系电话。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住所地、邮编及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
2、申请事项:应写明请求保全的标的额,该标的额不得超过诉讼争议的标的额,例如:“请求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价值人民币10万元的财产”。如果请求保全的财产系双方当事人争议的标的物,应写明请求保全的财产名称,例如:“请求法院对坐落于上海市杨浦区×路×号×室房地产采取保全措施”。
3、申请理由:首先写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何发生纠纷,再具体写明需要采取保全措施的目的和原因。
4、署名和时间:申请人是自然人的,要由本人签名(不能书写姓名的,可以捺拇指印)。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加盖单位公章。时间要填写准确,申请书上签署的时间与实际递交申请书时间不一致的,申请人应注明实际递交时间,实际递交申请书的时间为正式申请时间。
5、申请书的纸张大小为A4(210*297毫米),必须用墨水笔(黑色、蓝黑色)书写或打印。
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审查,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根据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依职权主动作出财产保全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接到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开始执行。
诉前财产保全,一概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并且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对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必须在接受申请后的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财产保全裁定一旦作出立即生效,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人民法院不停止财产保全裁定的执行。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申财产保全申请书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以及写明请求保全的标的额,该标的额不得超过诉讼争议的标的额等。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财产保全申请书范本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