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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是什么

2022-11-01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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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法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是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等。诉讼离婚法院一般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婚姻法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是什么,诉讼离婚法院多久才能受理

  一、婚姻法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是什么

  婚姻法,即现民法典关于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如下: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诉讼离婚法院多久才能受理

  找法网提醒您,诉讼离婚法院一般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三、夫妻双方离婚了复婚需要什么手续

  夫妻双方离婚了复婚需要的手续如下:

  1.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3.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5.复婚登记证。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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