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的发展,离婚现象也越来越普遍。如果是协议离婚,那么夫妻双方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那么,离婚离婚协议书在哪里拿?去民政局协议离婚需要带什么材料?离婚协议应包含什么内容?接下来让找法网小编带大家一起来了解吧。
离婚协议书您可以到当地的民政局咨询有无模版,如果有模版可以直接使用。如果当地的民政局或者婚姻登记机关没有模版提供,您可以到网上搜索离婚协议的模版或者范文,之后根据您的实际情况进行拟定。当然,如果您担心离婚协议中有风险问题,也可以委托律师来为您草拟离婚协议书。
(一)离婚协议书需要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1、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思表示;
2、小孩抚养权的归属、小孩抚养费金额及其交付方式;
3、共同财产的分割;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承担;
5、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行使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6、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单方拿离婚协议是不可以离婚的,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离婚离婚协议书在哪里拿的相关资料。很多当事人签好字后遇到对方反悔,诉诸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按离婚协议分割财产,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的意见是该协议虽然经过双方签字,但是生效条件没有成就,所以,不能按照协议来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