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对于任何女性都是特殊时期,犯罪的女性也不例外,为了孩子的健康,哺乳期的女性在很多方面会被优待,但是我国法律是严肃庄重的,如果在哺乳期内犯罪,是不是也一样会坐牢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哺乳期内不会坐牢。
《刑法》条文中并没有关于哺乳期的规定,只有在第49条和72条中规定,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怀孕的妇女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应当宣告缓刑。
这里的怀孕,不论是否属于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也不论是否自然流产或者经人工流产以及流产后移送移送起诉或审判期间的长短。
但是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有关于“哺乳自己婴儿”的规定,即第65条和第72条规定,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适用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
一般来说,哺乳期是一年。
刑期的计算,要区分不同的情况: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综上,哺乳期内犯罪的人不会坐牢,这是我国刑法人道主义的表现,哺乳期内犯罪一般可以暂时监外执行,若您还有其他问题想要了解,欢迎登陆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我们的律师会对您的疑问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