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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与司法拘留区别有哪些

2020-12-24 10:23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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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知道拘留有很多种,包括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可能大家对行政拘留会更了解一些,因为实践中比较常见的就是行政拘留,那么大家了不了解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呢?为了让大家对这两种拘留有个更清新的认识,下面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刑事拘留与司法拘留区别有哪些?

  一、刑事拘留与司法拘留区别有哪些

  1、法律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一种预防性措施,它是针对可能出现的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而采用的;司法拘留则是一种排除性措施,是针对已经出现的妨碍诉讼活动的严重行为而采取的。

  2、法律根据不同。刑事拘留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用的;司法拘留则是分别根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采用的。

  3、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诉讼强制措施,适用对象仅限于刑事案件中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司法拘留的适用对象是所有在诉讼过程中实施了妨害诉讼行为的人,既包括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也包括案外人。

  4、有权采用的机关不同。刑事拘留依法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司法拘留依法由人民法院决定并由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行。

  5、与判决的关系不同。刑事拘留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司法拘留仅仅是对有妨害诉讼行为人的惩戒,与判决结果无任何关系。

  6、期限不同。刑事拘留期限已于前述;司法拘留的期限则最长为15日。

  《刑事诉讼法》第161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15日以下的拘留。

  罚款、拘留必须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被处罚人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该条规定的拘留属司法拘留,不是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与司法拘留区别有哪些

  二、司法拘留需要告知家属吗

  司法拘留会通知家属。

  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当事人采取拘留措施的,应当下达决定书。这里讲的拘留是司法拘留,与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有所不同。

  处罚决定书向当事人出示答字后,还会送达家属。

       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拘传应当发拘传票。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关于刑事拘留与司法拘留区别有哪些的介绍,希望对你有帮助。刑事拘留与司法拘留在性质,程序、条件、期限诸多方面都存在着差别,因此这两者还是很好区分开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登录找法网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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