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人都到外地工作生活,在办一些事情的时候多少有些不便,如果个人无法回到老家处理,可以写一份授权委托书,交给家属代办。在授权委托书上面,应当有个人签名,并附上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那么,个人授权个人委托书范本是怎样的?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个人授权个人委托书范本是怎样的?
个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就某某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清理工作组(以下简称“某某某证券清理组”)个人债权人申报登记债权的事宜,委托人对受托人授权如下:
1、授权受托人代理委托人向某某某证券清理组提交并接收申报债权的有关资料;
2、授权受托人代理委托人根据《某某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权登记公告》的规定办理向某某某证券清理组申报登记债权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委托书自委托人签字之日生效。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
年 月 日
二、个人授权委托书的性质是什么?
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第65条第2款的规定,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授权人签名或者盖章。代理事项和代理的权限范围应明确、具体,不易发生歧义。依照法律或者惯例应予特别授权的代理行为,代理证书未特别指明的,视为未予授权。在商业实践中,介绍信常作为代理证书使用,我国司法实践也承认其法律效力。
实践中,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时,只需出具代理证书,即可表明其代理权的存在,而不以出示委托合同为必要。因委托合同只调整代理人的内部关系,作为第三人,无需了解委托合同的存在。为保护信赖代理证书的善意相对人,即使委托合同无效或可撤销,或委托合同已解除,只要代理证书没有收回,委托人又未公开声明代理证书无效,则代理人持代理证书对善意相对人的法律行为,其法律效果仍归于被代理人。
《民法通则》65条第3款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委托书授权不明的,既有委托人意思表示不明的责任,也有代理人未提出纠正意见的缘故,同时,对此种行为给善意相对人所造成的法律效果或造成的损害,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要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在日常生活中,个人经常要将某些事情授权给他人。在上面个人授权个人委托书范本中,明确写清了授权人姓名、授权委托事项、委托期限,并附上授权人签名和日期。授权委托书也是一种法律文书,经过签字后具备法律效力。在写委托书的时候,要注意格式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