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损毁他人财物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处罚标准是一般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有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等。
故意损毁他人财物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处罚标准是: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如下: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故意毁坏财物罪符合条件可以自诉。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10条,自诉案件包括三大类: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具体包括:侮辱、诽谤罪,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所谓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找法网提醒您,故意毁坏财物罪不属于第一类自诉案件,但是有可能符合第二和第三类自诉案件。即属于轻微刑事案件或者被害人已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是公安机关不予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也可以自行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