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案例中,对于案件进行诉讼是有诉讼时效的,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也是有对治安案件追诉时效的规定的,那么治安管理处罚法是怎么规定追诉时效的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是怎么规定追诉时效的
1、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各国对追诉时效规定不一,最长的达30年,最短的仅3个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治安案件的追诉时效为六个月。
2、违法行为发生后至被公安机关处理前的一定期限被称为追诉时效。公民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如果在违法行为发生后的一定期限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公安机关对该违法行为不再处罚。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公安机关没有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止之日起计算。”可见,我国对于治安案件的追诉时效从违法行为发生或终止之日起计六个月。
二、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1、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2、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
4、侵犯公私财物的行为;
5、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
6、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
7、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
8、违反户口或者身份证管理的行为。
三、治安管理处罚程序
治安管理处罚程序由调查、决定和执行三部分组成。
1、调查是关于治安管理机关查证违反治安管理案件过程的制度。治安管理机关调查活动的内容,主要包括对报案、控告、举报和投案的受理,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传唤和询问,对行为人、有关场所和物品的检查。调查活动应当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依法收集证据、保守秘密和回避的规定。
2、决定是关于治安管理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案件作出处理结论过程的制度。这一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决定机关管辖权、证据、当事人程序权利、决定的种类和形式、决定的送达、当场决定、结案期限和权利救济途径。
3、执行是关于治安管理机关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决定过程的制度。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拘留和罚款处罚的执行。
另外,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