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大连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2022-01-07 17: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相信大家对公积金多多少少都有所了解,目前公积金的主要作用是用于贷款买房,若具备了法定的提取条件,可以提取公积金使用,那么,大连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是什么呢?因此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将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请大家阅读并了解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文章。

  一、大连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为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大连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二、住房公积金装修提取条件

  住房公积金装修提取条件:

  (一)具有本省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具有房屋产权证明或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拥有该房屋使用权的证明。购买新房尚未拿到房屋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供全额购房发票以及开发商的交房通知书;

  (三)具有与经有权部门批准的装饰装修企业签定的住房装修合同、装修概算书及相关资料;居民自行装修的需提供工程预算表;

  (四)具有良好的信用,能保证提取公积金装修的真实性,并在提取公积金前投入项目建设,提供住房装修首付税控发票或工程预算表所需建材发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携带公积金卡和身份证,未领卡职工需到原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由他人代办时需同时提供提取人和代取人身份证。同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公积金,提取对象为职工本人和配偶(配偶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共有权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夫妇双方(共有权人)提取金额之和不得超过所购(建)房价格。所需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经工作人员审核后,原件退还职工本人。复印件存档备查。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大连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的相关内容,由上述可知,公积金并不是想提取就可以提取的,还需要具备相应的条件。如果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进行了解,找法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其它 9999阅读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