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签订要按照相关规定来签订,我们签订就业协议的过程中,往往需要按照实际的情况来签订,那么对于就业协议来说,我们应该怎么去签订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就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益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后简称《协议》)其法律性质是一种民事合同。
1、高校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2、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
3、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
4、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投诉学校应该拨打当地的教育部门电话,如
中国教育部投诉电话:010-66092315/66093315;
北京市治理教育乱收费举报电话:010-66074689;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021-23111111
广东省教育厅电话:020-37626452
也可以拨打“区号+12345”市民服务热线投诉。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就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益的相关内容,签订就业协议可以更好的解决问题,所以就业协议是需要签订的。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