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虽然是在北京工作缴纳了住房公积金,但是并不是北京人,也并不打算在北京购房,依据规定在满足相应条件够职工是可以异地提取北京公积金买房的,那么异地买房提取北京公积金的方式有哪些?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异地购房申请提取有两种方式:
1、第一种方式为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柜台办结。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gjj.beijing.gov.cn),点击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进入“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点击“注册用户登录”,使用已注册的账号、密码登录。
首次登录的职工需注册为注册用户。登录成功后,按步骤完成提取申请。
提交申请后,打印回单,并将打印的申请业务回单、系统提示的相关材料交由单位经办人到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现场办理。如需查询业务办理机构,点击“经办网点”。
2、第二种方式为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
单位经办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提取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的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提取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
(3)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二手房)原件;
(4)购房地址所在的县、市与身份证不符的,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
(5)提取申请人已填写的《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法律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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